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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新聞稿】

賴清德應為獨裁&錯誤政策道歉負責

環團要求深澳案在選前撤銷廢止所有行政處分

呼籲1103更要上凱道,「救藻礁深澳」!

多個環保團體代表對賴清德宣布停建深澳電廠提出批判與要求,包括應為浪費社會成本和政策反覆道歉,應在選前撤銷或廢止深澳案所有行政處分,且藻礁不該成為深澳案的代罪羔羊。而觀塘案環評是在李登輝時代通過,當時桃園縣長是呂秀蓮,且呂秀蓮任副總統時還出席觀塘工業區開工破土典禮,民進黨不該一再說謊,將責任推給國民黨。環團代表並將對行政部門出爾反爾、偽造公文提刑事公訴,追究責任,並呼籲社會大眾1103更要上凱道,訴求「救藻礁撤深澳」!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表示,賴清德半年來一直堅持深澳電廠非建不可,無論社會反彈聲浪多大,甚至同黨立委劉建國、蔡適應建議重啟環評,高志鵬提醒暫緩,也是屢勸不聽,但卻在觀塘案環評前拋出可評估停建,一週後火速改口支持經濟部停建計畫,突然髮夾彎,顯示出其獨裁的本質,且視政府決策如兒戲,讓先前所有為深澳辯護的部會、官員、立委無所適從,要如何改口?賴揆又要如何面對自己?葉光芃痛批這是啥米政府?只因一人意志「翻起翻倒」而重重損傷政府威信,還賠上環評公信力,民進黨的信譽?現在,人民還能相信政府?

 

賴清德害台灣社會256天空轉

葉光芃強調,半年多來白白浪費的社會成本與公帑怎麼計算?因此提出的反深澳公投、引發翻天覆地的社會爭議,賴揆應為其政策反覆導致這些不必要的內耗與損失道歉並負責。更令人遺憾的是,賴清德不僅未從制度系統檢討,未記 取教訓,人民只能用政客在乎的選票去衝撞。葉光芃更將矛頭指向環保署長李應元,若李不願變成民進黨的棋子,情勢將大不相同,可惜李只遵黨意,不顧環境。葉光芃感嘆,台灣現階段已成強人政治、獨裁民主,且只會將責任推給朱立倫、國民黨,忽略台灣時空已不同,只看過去,看不見未來!

 

葉光芃籲請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安排深澳電廠專案報告,立法院院會請賴揆專案報告,請監委自動調查;要求台電、經濟部、環保署、行政院和各主要政黨提出深澳電廠壽終正寢之具法律效力的聲明與具體做法。更呼籲民眾11/3更要站出來到凱道參加反空污遊行,大聲說出「救藻礁反深澳」,展現將於11月24日投票日用選票給執政黨教訓的公民力量。

 

行政部門出爾反爾 偽造公文書

經濟部在10月11日19:45發布【真相說明 – 經濟部再次嚴正澄清深澳電廠更新計畫可確保全國電力供應穩定及改善區域電 力供需平衡,非外界指稱只有0.1%備用容量率的價值,且亦不是錯誤的政策】,聲明:「經濟部最後表示,深澳電廠更新計畫是確保全國電力供應穩定及改善區域電力供需平衡的重要計畫,發電過程也能夠透過超超臨界機組高發電效率的優點及最先進的環保設備,兼顧環境友善的目標,不管新舊政府都曾努力推動。」

不到18個小時,在10月12日13:37【即時新聞 – 經濟部已決定停建深澳電廠,後續將區域供電平衡原則下穩定電力供應】,又指出:「經濟部表示經過密集盤點,觀塘在第三接收站興建完成後,可提供428萬瓩燃氣機組所需天然氣,除原規劃大潭300萬瓩所需燃氣外,還可另外供應128萬瓩機組所需用氣,可以取代原規劃深澳120萬瓩機組,經過評估,決定停建深澳電廠。」

 

前者是非建不可,否則就缺電,後者則是區域供電平衡,立即停建。這不只是行政上的「出爾反爾」,也是刑事上的「偽造公文書」。方儉認為,政府不應是假新聞的來源,長期以來政府用缺電來恐嚇人民,不斷釋出假新聞,卻沒有事實的根據與可靠的數據可以證明缺電,所以他將檢具這兩份新聞稿,以個人名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經濟部長沈榮津和能源局局長林全能偽造公文書罪,偽造公文書係刑事公訴罪,最高可處有期七年徒刑。

 

深澳案應撤銷 藻礁不該成代罪羔羊

反深澳燃煤電廠自救會會長陳志強表示,停建深澳應由行政院撤銷或廢止相關環評、電業籌設許可等處分,方能確認政府對於能源轉型『減煤』的決心,呼籲政府應儘速發函裁示『撤銷』或『廢止』,避免未來死灰復燃。然而,『藻礁』卻儼然成為能源轉型的代罪羔羊,也呼籲行政院針對環評決議附帶條件之台北港、林口港等建議,重新審慎再評估,創造多贏局面,同時應在節能政策上有積極作為與政策。

觀塘案環評 李登輝時代通過 呂秀蓮破土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召集人潘忠政表示,現在執政黨上下的態度就是不肯謙卑面對真相、死不認錯又不做功課;只想推卸責任、栽贓別人,向來深綠的他實在無法接受謊言。潘忠政揭露232公頃觀塘工業區環評的真相是1999年通過,在李登輝總統時代,不是馬英九。當時的地方主官是呂秀蓮。


桃市府10/12市政新聞中的第三點內容抹黑。
新聞連結:https://goo.gl/7JG6Jx

 2001/5/28 副總統呂秀蓮出席觀塘工業區開工破土典禮→(畫面取自總統府新聞)

呂秀蓮於2001年5月28日參加觀塘工業區開工典禮,時任副總統。當時的民進黨鄉長郭榮宗也支持並出席開工典禮,郭榮宗現任中油顧問。

 

應在選「前」撤銷或廢止所有行政處分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聯合晚報報導: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深澳電廠沒有撤案計畫,環評規定3年未開發自動失效。但環評法第16條之1,通過環評並取得開發許可後3年未開發,只是要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審,並非自動失效。否則2000年通過環評的觀塘工業港,現在就不會面臨開發危機。為避免選前宣布停建,選後翻臉續建的騙票行為應在選「前」就撤銷或廢止所有行政處分,包含但不限於2006年的環評處分及目前訴願中的環差處分等。

 

現場發言摘要:https://goo.gl/RwxYXr
記者會直播:https://goo.gl/C6s8NY

新聞媒體報導:

【直播】這是啥米政府?! 就算停建深澳電廠1103也要上凱道_上報
非馬政府拍板 環團爆:223公頃觀塘環評是李登輝時決定_聯合
環團憂變數 籲速撤深澳·觀塘兩案環評 20181015公視中晝新聞
影/環團要求賴揆道歉、選前撤銷深澳案!11月3日上凱道_ETtoday新聞雲 
防深澳電廠「復活」 環團要求環保署:撤銷、廢除環評行政處分_上報
環團號召民眾11月上凱道救藻礁_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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