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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20180327聲明】

污染空氣的代價遠小於食安、水污染?!

食安法最高罰20億! 水污法草案最高罰30億

空污法草案最高僅罰二千萬!能嚇阻空污犯罪?!

期許立法院展現抗空污決心魄力

 

立法院即將逐條審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針對行政院版修正重點之一「提高罰鍰額度至兩千萬元」發布聲明,表示罰鍰依然低得離譜,違法污染空氣的代價太過低廉,恐怕沒有嚇阻遏止作用!跟食安法和水污法草案最高罰鍰20億元和30億元相較,二千萬元僅為1%和0.67%,違法污染空氣的代價跟食安、水污相比,簡直是「微乎其微」!要求比照食安法、水污法,請立法院審查空污法時,能大幅提高罰鍰上限,至少提高到30億元,並納入「舉證責任反轉」機制,讓空污法真正罰得到污染犯罪,為空污受害人實現環境正義。

 

2014年食安法修正將罰鍰提高,個人最重可罰2億元,法人最重可罰20億元。再根「水污染防治法」相較,目前最高罰鍰為三億元,而環保署在去年底提出的水污法修正草案,則打算將最高罰鍰大幅提高到三十億元,都遠高於政院版空污法草案的二千萬元,不肖廠商污染空氣的代價顯得非常「便宜」,與其不當利得相比,可說是「微乎其微」!同樣是環保署,主管空氣和水的業務處對罰鍰的態度竟然差別高達150倍之大,令人匪夷所思!難道空氣遭受污染產生的健康危害比較不嚴重?!比較不會致病致命嗎?!

 

事實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2015年650萬人因空污而死亡,死於和水污染有關的疾病則是180萬人,顯示空污對健康與死亡的危害與影響遠大於水污染,因食物污染而死亡的人數則為42萬人且當空氣污染已成當前台灣社會最在意的環境問題之一,甚至成為年底選舉的重要影響議題。空污法的修正也將成為檢視政府空污治理和打擊空污犯罪的試金石,如果對全民重視的空污問題,連罰鍰都訂得如此之低,如何嚇阻不肖廠商偷排超排?!如何捍衛國人健康?!如何展現政府防制空污的決心與魄力?期望立法院大幅提高空污法罰則,至少拉高到三十億元以上,方符合比例原則

 

同時呼籲立法院在空污法修正草案中加入「舉證責任反轉」機制,舉證責任應在污染者,而非空污受害人,污染者應自行證明受害人的健康損害與其污染排放無關,否則罰鍰訂得再高都沒有用,永遠罰不到,法律難以幫空污被害人實現環境正義。

因此,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要求全面提高空污法罰鍰,比照水污法修正草案,將罰鍰提高到至少30億元,真正讓不肖污染者付出代價,且應納入「舉證責任反轉機制」,讓空污法真的罰得到、有作用,別讓空污法修法玩假的,也別讓罰則變成裝飾條文

媒體新聞報導: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籲空汙罰鍰應大幅提高_聯合報

空污法草案最高僅罰二千萬?環團不接受_全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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